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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环保处罚8家单位,最高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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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2-2 14:42:25|来自:河南南阳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河南南阳
近日,南阳市生态环境局邓州分局连续发布多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对8起环境违法案件进行公开通报并处以罚款。这些案件涉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超标、违反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规定、违规处置畜禽粪污等多种环境违法行为。现将主要情况梳理如下:
一、典型案例曝光1. 邓州市方周建材有限公司
  • 违法事实:2025年11月28日,该公司院内一台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时尾气超标排放。
  • 处罚结果:罚款5000元。

2. 邓州市博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 违法事实:2025年11月20日,在禁用区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
  • 处罚结果:罚款5600元。

3. 个人刘(身份证号:41293019******3X)
  • 违法事实:2025年11月28日,所属非道路移动机械在作业时尾气超标排放。
  • 处罚结果:罚款5000元。

4. 邓州市锦晠建材有限公司
  • 违法事实:2025年12月17日,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未落实应急减排措施,正常生产。
  • 处罚结果:罚款18000元(本次最高罚款)。

5. 个人王(身份证号:37132519******10)
  • 违法事实:2025年12月1日,所属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悬挂环保号牌且尾气超标排放。
  • 处罚结果:罚款5000元。

6. 邓州市亿佳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 违法事实:2025年12月8日,将畜禽粪污露天堆放,未按规定贮存、处置。
  • 处罚结果:罚款4000元。

7. 河南宏嘉养殖有限公司
  • 违法事实:2025年11月19日,规模化养殖过程中未按规定贮存、处置畜禽粪污。
  • 处罚结果:罚款10571元。

8. 个人刘*(身份证号:41138119********70)
  • 违法事实:2025年11月27日,在禁用区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
  • 处罚结果:罚款5600元。

来源:南阳生态环境保护局邓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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