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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全市的朋友们注意啦! 为守护蓝天白云,保障安全安宁,根据相关规定,邓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最新通告,全域全时段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禁放范围:邓州市全部行政区域 🕒禁放时间:全年全时段 ❗违规处罚明确: 销售烟花爆竹:一经发现,将由应急管理、公安部门依法收缴并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刑责。 燃放烟花爆竹:公安机关将责令停止,收缴烟花爆竹,并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处理。 阻碍执法: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多部门联合监管: 公安、应急、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城管等多部门将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共筑安全防线。 🌱共同倡议: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不存、不卖、不放,积极劝阻、举报相关违法行为,携手守护美好家园! 📞举报电话: 邓州市公安局:110 邓州市应急管理局:62282785、62287352 守护安全,呵护环境,从我们每个人做起! 文明过节,平安过年,共建美丽邓州! 转发提醒身边人,平安环保过新年!💙 来源:云上邓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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