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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限期返岗公告
为严格规范医院人事管理工作,严肃工作纪律,维护正常医疗工作秩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经我院研究决定,对院内在编不在岗人员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现就有关限期返岗事宜公告如下:
经核查,以下两名我院在编工作人员长期不在岗,且未按规定办理请假、离岗等相关手续,已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及医院规章制度:
1. 李柯,身份证号码:41138119******8226
2. 李腾,身份证号码:41138119******2622
现责令以上两名工作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返回邓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原工作岗位报到,完善在岗相关手续,正常履职尽责。
逾期未返岗、未主动说明情况且无正当理由的,我院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依规予以清退处理,解除人事聘用关系,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邓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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