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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市外摆新规 六规范一承诺
2026年5月10日,邓州市城市管理局印发《关于规范市区夜市摊点及沿街餐饮门店经营秩序的通知》,结合邓州市建成区夜市经营及沿街餐饮门店管理实际,遵循便民利商、疏堵结合、规范有序、繁荣经济工作导向,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的管理原则,支持符合条件的沿街餐饮门店在城市管理部门统一指导下有序开展外摆经营,鼓励盘活城市闲置空间资源设置临时经营点位。
此次外摆经营实施范围为邓州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经营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9月30日,规范经营标准为:夜市摊点及沿街餐饮门店外摆经营需做到“六规范、一承诺”。
六个规范
经营时间规范。
正常经营时间为18:30-22:30,遇有重大活动,按照统一要求执行。
经营区域规范。
夜市摊点必须在各区城管部门指定的区域内、道牙以上场地规范经营,严禁占压盲道、消防通道、广场游园、城市绿地及绿化带,不得超范围、超区域经营。
经营设施规范。
经营者须在经营区域铺设防油、防渗、隔水设施,避免污染地面;按要求配置餐厨垃圾与泔水专用收集容器,做到集中收纳、规范处置;外摆桌面配备足量垃圾收集设施及时清理杂物;摆放文明就餐提示牌,引导文明用餐;严禁搭建固定棚亭、伸缩棚等占道设施,所有经营器具须可移动、可撤离,确保经营结束即时撤场。
环境卫生规范。
实行“经营场地卫生责任制"经营结束后必须全面清扫场地、清运垃圾,做到“摊走地净”;严禁向雨水篦子倾倒泔水、油污及各类废弃物;严禁露天烧烤、燃烧散煤炭火等污染环境行为。
安全环保要求规范。
经营者使用电、气符合安全要求的炉具,按规定安装并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备,并规范用电、用火、用气,落实消防安全要求,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守法文明经营规范。
经营者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文明经营,不得使用高音喇叭或音响设备招揽顾客,严禁噪音扰民,并积极引导消费者文明用餐,禁止赤裸上身、划拳吵闹等不文明行为。
一个承诺
所有夜市摊点及沿街餐饮门店外摆经营者,必须如实填写《商户申请表》,签订《商户承诺书》。严格按照城市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时间以及标准开展经营活动,主动接受城市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做到依规守法经营,违规自愿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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