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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2处电子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优化道路通行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经报上级备案审批,现新增电子警察抓拍设备2处(位置明细附后),拟对违反道路信号灯指示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记录。 本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5月21日至5月27日),公示期间对抓拍到的交通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公示期满后,2026年5月28日起正式启用,将对相关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邓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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